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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把搬出去的“北京”融合到大自然里
  • 叶齐茂

      把“北京”搬出去,把“首都”留下来,会不会再一次演变成 “摊大饼”呢?不无可能。但是,如果真把搬出“北京”所腾出来的空间,恢复成绿地、农田、树林,实现柯布西耶“把自然带进城市”的理想,那就不是“摊大饼”,而是用地功能置换,甚至恢复生态了。不太可能。为什么呢?生态恢复成本巨大,且不完全是依靠人的力量,在一两代人的时间范围内可以实现的,也许还因为我们现在的这种“生态恢复”的追求与我们自己的“穴居本能”不一致。实际上,一些村庄占用非基本农田盖了“新村”,都没有兑现承诺,把原先的村庄居民点用地恢复成绿地、农田、树林,更何况偌大一个北京呢?所以,把“北京”搬出去,把“首都”留下来,最终可能还是新一轮的“摊大饼”或“城市蔓延”。通向这个“副中心”的各种各样的交通设施都已齐备,那里的“小产权房”亟需消化,我们的小汽车生产是不能停下的,北京的水源瓶颈似乎不存在了,因此,摊成一个延伸到河北的“新大饼”,只是时间问题。

      既然“摊大饼”不可避免,我们必须疏散北京中心城区的一部分人口和功能,那么,我们是否可以摊出一个能被22 世纪的人交口称赞的“新大饼”呢?很有可能。只要我们真能把搬出去的“北京”融合到大自然里,而不是强塞给大自然,搬出去的“北京”的实际用地面积哪怕超出了150 km2 的用地指标,又有何妨?我们是否可以把这个“副中心”建成21 世纪城市建设技术进步的实验场,引领中国21 世纪“天人合一”的城镇化呢?完全可能。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在通州再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城市,建设浦东、深圳这些20 世纪的垂直城市呢?近千年过去了,北京到了该出几个刘伯温的时候了,想想办法,把搬出去的“北京”融合到大自然里,实现赖特“把城市送进乡村”的理想,让“北京”成为21 世纪,中国乃至世界,最顺其自然、最贴近大自然、最适合于生活、碳排放最少、环境条件最佳、设施最先进、社会最和谐、人最智慧的有机城市:没有打断生态链、没有塔楼、电线杆子、高压线、手机塔,没有传统的城市中心或CBD,没有作为视线聚焦点的标志性建筑,没有完成时态的建成区,建成的不过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模块而已。

      如何把搬出去的“北京”融合到大自然里呢?我自然想到了弗兰克· 劳埃德· 赖特(Frank Lloyd Wright),这个“广亩城市”的畅想者,“融合到大自然里的城市”或“水平城市”的总设计师,一直被误认为是“城市蔓延”或“摊大饼”的始作俑者,以及我手头上正在翻译的赖特的未来城市三部曲——《融合到大自然里的城市》①、《广亩城市》和《有生命的城市》。它们将收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即将出版的“百年城市思想经典丛书”系列。

      赖特的确没有建成一座真正的“广亩城市”或“融合到大自然里的城市”,但是,整个美国的确变成了事实上的“广亩城市”,不过,这种事实上的“广亩城市”,与赖特所描绘的理想的“广亩城市”大相径庭。事实上的“广亩城市”,如亚特兰大、休斯顿和菲尼克斯,丢掉了赖特之魂,是没有“融合到大自然里的城市”,是“无边的城市”、“边缘城市”、“马唐草畔的城市”②、“区域的城市”、“郊区的国家”,同时,赖特想象的“广亩城市”是一个国家范围的城市。也就是说,美国只有一个叫做“广亩”的城市。如何实现呢?“稀释”现有的支配性聚集城市,把它们融入大自然,以致再也没有主导城市,没有各种各样的“中心”,没有城市等级结构,在建筑形体上没有城乡差别,而且,所有的劳动者都是亦工亦农亦商亦科,没有工农差别,没有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。这样说来,如果把美国城市蔓延的失误归咎于赖特,那真是一个历史的误会,因为美国人并没有按照赖特的完整理想去做,而是断章取义。

      赖特的确提出了“广亩城市”的“一英亩一家人”的基本用地指标。可是,赖特所说的是怎样的“一英亩地”呢?没有因为使用了这一英亩地而破坏自然的地形地貌,伤害任何其他生命及其生活环境,影响原有的自然景观,侵犯或剥夺其他人的福祉。真要找到这一英亩地,不无困难,起码不能填水塘、占水道、开着推土机去平整场地,而且不能聚集太多的“一英亩地”,那样,每一英亩地都融合不到大自然里。被柯布西耶用来建设“公园里的大楼”的那些“一英亩地”,美国人用来建设全天候的购物中心及其停车场的那些“一英亩地”,肯定惊扰了大自然。与此相关,赖特所说的是怎样的“一家人”呢?这“一家人”存在价值是给予其他人和物以生计,而不是拿走其他人和物的生计,为了自己的富有必须让社会共同富有。说得更直接一点,这“一家人”乃至这些“一家人”建造的各类建筑物不遮人家的光,不挡人家的风,不障人家的眼,不碍人家的事。这些“一家人”使用的各类建筑物,住房、道路、桥梁、市场、工厂、办公楼等等,皆成景观。这“一家人”乃至这些“一家人”与大自然里的花鸟虫草别无二致,有他们不多,无他们不少。这“一家人”乃至这些“一家人”就像大草原里的牧民和羊群一样,与大自然融为了一体,成为生态链中的一个环节。不过,这些“一家人”未必没有个性,譬如,这些“一家人”的住宅建筑不可能一模一样,因为他们采用了顺其自然的营造术,实现有机统一基础上个性,所以,他们营造出来的城市肯定也是举世无双的。

      究竟什么是赖特“广亩城市”之魂呢?对此,我们恐怕只能靠阅读了赖特写的《融合到大自然里的城市》、《民主建设城市之际》和《生机勃勃的城市》原著本身,才会真正有所了解,才不会简单地把“一英亩一家人”与赖特的“广亩城市”划等号。简单地讲,把城市融合到大自然里去才是赖特的“广亩城市”之魂。所以,我们以后再谈赖特时,最好用“融合到大自然里的城市”这个术语,而不是“广亩城市”。


①赖特意在将城市中的元素融入到自然中去,而非使其消失,故笔者将The Disappearing City 意译为《融合到大自然里的城市》。

②这个概念源于一本关于美国郊区化史的规划必读经典——肯尼思· 杰克逊(Kenneth Jackson)于1985 年出版的Crabgrass Frontier: The Suburbaniz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。有人把这本书名翻译为《马唐草边疆》。遗憾的是,好像至今没有中文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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